彭泽县、庐山市、都昌县发改委: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9年省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建设专项投资计划的通知》(赣发改农经〔2019〕270号)精神,现将九江市2019年省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建设专项投资计划(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请相关县(市)发改委加大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按照投资项目追踪问效要求,将项目实施情况报我委。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建立专户,专款专用,落实配套资金,抓紧组织实施,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早日发挥工程效益。
附件:九江市2019年省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建设专项投资
计划表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