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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8-07-16 15: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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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招标事项核准办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办理的主体、设立依据、审批范围、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联络信息。
本标准使用于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的办理。
2 办事地点
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以下简称“窗口”)
3 设立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3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3.4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4、审批范围
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
5、申请条件
5.1 《招标事项核准申报表》
5.2 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5.3 资金来源证明
5.4 项目立项(核准、备案)或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有关批复文件
5.5 依照法律法规所需其他文件和证明材料
6、办理程序
6.1 窗口收件受理
6.2 业务科室审核
6.3 批复招标核准
6.4 项目办结
7、收费标准
不收费
8、办理时限
委托公开招标核准的情形,当天办理;其他招标核准的情形,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9 联络信息
咨询电话:0792-8983453(窗口);
投诉电话:0792-8983878;
服务网址:http://tzxm.jxzwfww.gov.cn/icity/ipro/index;
窗口邮箱:jjfgxkk@163.com